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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药复方制剂‘丹仁明目颗粒’的质量控制方法技术成果”转让收益分配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0日    浏览次数:
 我校段绪红副教授课题组的中药复方制剂丹仁明目颗粒的质量控制方法技术成果,以协商的方式转让给“涿州立明眼科医院”科学技术成果转让5.5025万元转化资金来源于双方已签署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项目名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依据《河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冀中医科转〔2025〕4号)的第四章第十一条(一)管理规定:通过转让或许可方式实施的转化,转化收益的90%(4.95225万元)奖励成果完成人(段绪红课题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段绪红,课题组负责人,4.95225万元;
现将以上科技人员收益分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24日有异议请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9910153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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