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段绪红副教授课题组的“中药复方制剂‘丹仁明目颗粒’的质量控制方法技术成果”,以协商的方式转让给“涿州立明眼科医院”。科学技术成果转让经费5.5025万元,转化资金来源于双方已签署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项目名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依据《河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冀中医科转〔2025〕4号)的第四章第十一条(一)管理规定:通过转让或许可方式实施的转化,转化收益的90%(4.95225万元)奖励成果完成人(段绪红课题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段绪红,课题组负责人,4.95225万元;
现将以上科技人员收益分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24日,有异议请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9910153。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6年7月10日